1.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完善纪检监察、审计方面的规章制度;
2.负责监督党的各级组织、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负责监督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等相关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负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特别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和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廉洁情况的考核;
3.负责对学院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
4.负责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向院党委提出处理建议,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负责维护宪法法律,对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管理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7.协助学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8.协调推进学院廉洁文化建设;
9.负责做好学院内部审计方面工作;
10.负责工程审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
11.监督检查经学院院领导批准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的执行;
12.组织实施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与结算审计;
13.参与学院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参与学院工程项目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工作;
14.负责做好纪检审计自身建设,有计划地开展队伍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15.负责本部门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和保密工作;
1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